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7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精神和学院教学计划安排,经办公室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院领导同意,现对2017年元旦和寒假放假时间安排及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元旦放假时间安排
2016年12月31日至2017年1月2日,放假3天。1月3日(星期二)全体教职工正常上班,学生上课。放假期间,学院第二食堂一楼正常营业,图书馆开馆。
二、学生寒假时间安排
学生寒假时间为2017年1月14日至2月24日。学生期末考试时间为2017年1月2日至13日,14日正式放假。学生返校注册时间为2月25日、26日,2月27日(星期一)正式上课。
三、教职工寒假时间安排
教职工寒假时间为2017年1月19日至2月22日。2017年1月16日至18日(星期一至星期三)正常上班,19日正式放假。全体教职工2月23日、24日到校,进行教学准备,2月25日、26日休息,2月27日(星期一)正式上班。
四、有关要求
1.各单位、各部门要认真对照学院第一次党代会提出的各项工作任务和学年工作要点,全面细致地做好学期收尾工作,规划好新学期工作,未完成工作任务的单位、部门不能放假。要结合学院处科级干部选任和基层党组织换届工作,落实好各项方案计划的工作内容并做好工作交接。
2.各教学单位和教务部门要认真做好学生期末考试、下学期补考及开学前的各项准备工作,以确保期末考试和下学期开学的正常教学秩序。为做好本科合格评估的准备工作,请各系(部)按教务处安排,认真做好试卷复核工作,教务处于18日收各系(部)试卷。寒假期间,新教学综合楼一楼单号侧对留校学生开放,并根据实际自习学生数量进行调整。
3. 学生管理部门、各系要认真做好学生离校和安全工作。要在元旦、寒假放假前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切实做好假期学生的管理工作。寒假期间原则上学生需回家度假,确因实验实习、社会实践及考研复习等原因需要留校、推迟离校或提前到校的学生,需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经所在系审批后统一报送学生处,学生处审定后报后勤管理处和保卫处,以便统筹安排学生假期住宿和安全管理工作。要提前做好下学期开学前的各项准备及学生返校注册等相关工作。
4.后勤部门要协调推进好各项基建工程和维修改造工程的收尾工作,计划和准备好2017年维修改造项目。要做好水、电、气、暖、绿化等的保障和维护保养等工作,同时要做好留校学生的住宿和饮食等工作。寒假期间,学院第二食堂一楼正常营业。
5. 办公室和保卫部门要按职责开展好假期值班值宿、安全保卫工作,确保学院的安全稳定。保卫部门要牵头组织各相关部门在放假前进行一次安全大检查,杜绝各类安全隐患。
6.纪检监察部门要强化执纪监督,严明节日期间纪律要求,坚决刹住元旦、春节公款送节礼、公款吃喝和奢侈浪费等不正之风,确保务实节俭廉洁过节。
7.中层及以上干部假期外出要按照学院干部外出请假报备管理的规定,履行请假审批和报备手续,并明确联系方式,确保24小时通讯畅通。
8.各单位、各部门要及时将放假安排通知到师生员工,营造良好的节日氛围,要认真做好节日布置和宣传工作,提升校园公共卫生水平,以文明整洁的校园环境迎接元旦、春节的到来。要加强安全稳定信息收集,重大突发情况和重要信息要及时上报,按规定程序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妥善处置, 确保全院师生员工度过一个欢乐祥和、风清气正的节日假期。
总值班室电话:86143616
保卫处电话:86143110
院长办公室
2016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