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管理学院国家助学金学生认定工作,切实保证各项资助政策有效落实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身上,按照《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2019〕9号的通知》、《教育部关于取消一批证明事项的通知》(教政法函〔2019〕12号)、《省财政厅 省教育厅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和<黑龙江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黑财规[2025]14号)和《哈尔滨金融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实施细则》(哈金院〔2021〕97号)要求,现开展我院2025年秋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工作。
评审工作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赵丹丹
成员:
团委书记:卞超凡
辅导员:万丹、张雄、李家安、王飞、袁泉、李晓晴
班主任(学业导师)代表:刘美艳、王林鑫
学生代表:曹嘉铭、罗皓阳、刘文轩、陈宏伟
各班级成立以辅导员为组长,班主任(学业导师)、学生代表为成员的认定评议小组。指派专职人员袁泉负责本学院学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评审工作。
以上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即2025年9月15日至2025年9月19日。凡对以上名单有异议者请及时向管理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反映。
管理学院
2025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