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审依据:按照《财政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调整高等教育阶段和高中阶段奖助学金政策的通知》(财教〔2024〕181号)、《财政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退役军人部 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21〕310号)、《省财政厅 省教育厅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和<黑龙江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黑财规〔2025〕14号)、《关于做好2025年普通高校本专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黑教服〔2025〕43号)文件要求及《哈尔滨金融学院学生奖励办法》(哈金院〔2020〕27号)的相关规定。管理学院成立国家励志奖学金学生评定工作组,各班级成立以辅导员为组长的国家励志奖学金学生评定评议小组,负责认定励志奖学金相关的具体组织和审核工作。
评审程序:国家励志奖学金的资助对象是管理学院2022、2023、2024级特别优秀的学生。2022、2023、2024级学生按照2024-2025学年度两个学期的平均成绩和民意测评进行评审。其中各学期的总成绩占70%,民意测评占30%。
分配名额:按照我校的分配名额,管理学院共有56个名额,根据我院贫困生人数,分配各年级名额。2022级20个名额,2023级24个名额,2024级12个名额。
公示情况:严格按照我校的评审办法得出的评审结果,必须经过班级民主评议程序,并经院内公示。
评审结果:
2022级国家励志奖学金初审获得者是:周芹、马新月、步欣宇、魏田芸、王欣、杨梅、赵岩、沈楠、姜月月、吴冰、赵晨然、徐铮、季嘉欣、龙金花、姆尼热·努尔东、冯振宇、古丽尼尕尔·伊敏、陈思华、孟园园、王婷
2023级国家励志奖学金初审获得者是:吴雨航、王聪、陈宏伟、代俊云、南天幸、索金秋、康凤、郝祥雯、杨晓婷、董家蓉、杨阳、石冰怡、阿丽亚·吐尔逊、许飞飞、刘悦、宣羽莹、严春波、杨舒雯、那宏月、李欣欣、黄娟、王红萱、多吉曲措、赵灿辰
2024级国家励志奖学金初审获得者是:孜比尔姑·海力力、高宇童、张鑫、尹学慧、艾孜瓦吉古力·阿卜杜尔西提、严庆华、罗宗意、李文杰、王丹丹、殷雪、李智多加、吕贺
以上公示期为2025年10月18日-2025年10月22日。凡对以上名单有异议者请及时向管理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反映。
联系人:袁泉
地点:经管楼104
联系电话:83145411
哈尔滨金融学院管理学院
二〇二五年十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