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9月修订)
为贯彻落实哈尔滨金融学院“十三五规划”,促进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的实现,进一步深化教学改革,提高学生实践动手能力,培养学生从事专业工作所必须的基本职业素质及技能,加强对学生专业实习工作的指导,提高专业实习教学的质量,管理系制定本方案。
一、实施目的
通过专业实习使学生更好地掌握专业技能,培养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及团结合作意识,在实习中查找差距和不足,为后续课程学习及毕业后从事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奠定较为牢固的基础。
二、实施对象
适用于管理系各专业学生。
三、实施时间
毕业生为集中实习期间,非毕业生寒假、暑假及认知实习期间,具体时间根据学院统一规定及实习基地要求确定。
四、专业实习领导小组
组长:系主任
副组长:系副主任
组员:专业带头人、教研室主任、教学秘书、辅导员
五、专业实习内容
1.了解本专业企业的第一线的局部或全面情况,领会企业文化内涵,增加职场人的感性认识,提高对所学专业的理解;巩固已学过的课程内容,为进一步学习后续专业课作好准备。
2.能够掌握实习单位所规定的操作技能训练,掌握所从事的行业必须的相关操作技能和技巧,增强动手实践能力。
3.接受实习岗位实务训练,将专业理论运用于实际工作,熟练掌握该专业岗位的基本操作技能,获得综合的专业操作技能和实际工作经验。
六、专业实习工作程序
1.实习基地的确立:各专业教研室按照《管理系校外专业实习基地建设与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确定接收实习生的单位和实习起止日期。优先选择专业对口、专业业务内容较全面、技术先进、实习指导经验丰富的单位作为选派实习生的实习基地。
2.实习单位的公布:提前一个月面向全系学生公布实习单位名单。
3.实习人员的确定:学生根据公布实习基地情况自主选择实习单位的基础上,提交个人应聘简历。专业实习领导小组根据报名情况举办专业实习专场招聘会,公开、公正地选拔各专业实习单位所需实习人员,并进行公布。
4.实习指导教师的确定:采取专业教师、辅导员同企业专业人员相结合对学生实习进行指导。
5.专业实习校内岗前培训:宣讲实习目的意义、内容和要求,宣布实习纪律,强调安全注意事项,宣布实习指导教师职责和对学生的要求。组织专业教师对个人简历的撰写、面试技巧进行培训。
6.专业实习实施:按照管理系相关规定及实习基地的要求有序进行。
7.专业实习总结:实习结束后,学生撰写实践报告,指导教师将根据学生实习情况进行考核,选拔优秀实习人员,组织开展专业实习汇报总结。
七、专业实习指导教师要求
1. 指导教师根据管理系实习工作部署加强指导,严格要求,组织好各种教与学的活动,引导学生深入实际学习,及时检查与督促。
2.定期深入实习单位,加强与实习单位的联系,尊重实习单位的意见,检查了解学生专业业务掌握情况,解决学生在专业业务方面的疑难问题。
3.指导学生撰写实践报告。
4.评定实习成绩,并将实习资料存档。
八、专业实习学生要求
1.学生实习期间严格遵守学院及实习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遵守工作纪律。
2.树立诚信意识,增强契约精神。签订实习协议后,除确因特殊原因不能完成实习工作外,要按照实习协议要求认真完成规定实习期内的全部实习任务,记好实习笔记,按时完成教师布置的各项任务,积极发挥主观能动性,主动学习专业业务知识和操作技能。实习时间内不得做与实习无关的事。
3.按时出勤,有特殊情况履行请假手续。请假时间超过实习总时间的1/3,或无故缺勤3天以上者,实习成绩为不及格。
4.尊重实习单位员工,听从指导,虚心学习;发扬团结、友爱、互助精神,与实习单位人员和谐相处,以良好的言行展现哈尔滨金融学院的学子风范。
5爱护公物,节约水电,注意卫生,参加力所能及的公益劳动。
6.学生实习期间违反纪律或犯其它错误时,诚恳接受批评教育。对情节严重、影响极坏者,指导人员有权及时处理直至终止其实习,并向系、学院报告。
7.学生实习期间因违反安全规程和实习纪律造成自身伤害者,由学生本人负责;造成财产损失或他人伤害者,应由学生本人及家长承担经济损失或法律责任。
九、专业实习成绩评定
1.学生完成全部实习任务,写出实践报告,方可参加实习考核。
2.实习成绩评定标准:
优:完成实习的全部内容,实习单位对实习表现评定优秀,实习报告中有丰富的实际材料,对实习内容能运用所学知识进行总结和分析。
良:完成实习的全部内容,实习单位对实习表现评定良好,实习报告中有比较丰富的实际材料,对所学知识有所运用。
中:完成实习的全部内容,实习、实训报告中对实习内容有较全面的总结,实习中无违纪行为。
及格:完成实习基本内容,实习、实训报告内容基本正确,但不够完整系统。
不及格:完成实习的基本内容,实习报告内中有明显的错误,有违纪现象。
十、实习档案资料管理
实习指导教师负责记录、整理学生的实习笔记、业务资料,教学秘书负责收集、整理实习生的实践报告并登录实习成绩。相关实习资料交系档案室存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