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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系教师量化考核制度

作者:刘俊贤时间:2012-11-13点击数:

                                        管理系教师量化考核制度  为了加强我系的师资队伍建设,提高教学质量和教师的教学能力,严肃教学秩序,充分调动教师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特制定本制度对全系教师的各项工作进行量化考核,本考核结果将作为评优、评职的依据。一、考核对象

全系教师

二、考核时限

每学年为一个考核期间,综合上、下两个学期各项工作进行综合考核计分。三、考核标准

本办法以我校的考核制度为依据,结合我系的具体情况,从师德师风、教学工作量、教学文件、教学改革及其他六个方面进行量化考核,满分为100分,可加、减附加分。

四、考核内容

(一)师德师风方面(基础为20分)

本项目基础分为20分,如发生以下情况可加、减分。

1.无故不接受教学任务者减5分。

2.上课迟到、提前下课每次减0.5分(以学校通报为准)。

3.上课接、打电话,每次减0.5分。

4.未经系及教务部门批准私自串课,每次减1分;漏课一次减5分。

5.教学态度不端正,学生反映到系里的,经核实,每次减1分;反映到学校的,经核实,每次减2分。

6.其他违背教师职业道德的行为,由系考核小组确认减分。

(二)教学工作量(基础分20分)

每人每学年至少完成144学时的教学工作量,如因个人原因未完成最低工作量的,每减少10学时减1分。

(三)教学文件(基础分10分)

任课教师应有完整的教学大纲、教学周历、教案、实验教学计划、实验教学手册等教学文件,缺少一项或不按时交纳有关教学文件者,每项/次减0.1分。

(四)班主任(基础分10分)按学院要求担任班主任工作的教师,其班主任工作评定为合格的,可以得基础分。由于个人原因没有担任班主任工作的,本项不得分。

(五)系内工作(基础分20分)能按系里要求完成各项工作,按时参加学校和系内组织的各项活动,按时完成教研室主任布置的各项工作,可得基础分,未完成学校和系里交给的任务,无故不参加系里组织的学习、讨论、政治学习等活动,每次减0.1分。

(六)其他方面(基础分20分)

1.进行教学改革形成完整的文字资料(有改革规划、改革内容、改革效果及佐证材料,并汇编成册存档),经考核小组审定,每次/项加0.2分,如果有多人参加,在所加分数内平均计算。

2.在全系进行教学交流,加0.2分。

3.在全校进行教学交流加0.5分。

4.主持申报校级精品课、优秀教学团队、重点专业等加0.5分,项目组成员加0.2分(应提供参加人员工作详单)。完善上述工作,加分数额减半。

5.主持申报省级精品课、优秀教学团队、重点专业等加1分,项目组成员加0.4分(应提供参加人员工作详单)。完善上述工作,加分数额减半。

6.为我系一名学生推荐工作(签订正式用人协议书)的加0.1分,最多加0.3分。

6.组织学生参加技能比赛(省级)加0.2分, 组织学生参加技能比赛(省级)获前两名再加0.1分。。

7.组织学生参加技能比赛(全国)加0.5分, 组织学生参加技能比赛(全国)获前三名再加0.5分。

8.为学校和系里争得荣誉,获得省级以上政府机构批准的奖励,每人次加0.5分。

9.为系内创收做出贡献,入账金额2万元以内,加1分,入账2-5万元以上加2分,入账金额5万元以上加3分。

10.为学生专业实习及毕业实习提供场所,每联系一个实习场所加0.2分,最多加1分。

11.获得学院科研奖励,加0.1分/万元。

12.其他加减分事项有考核小组研究确定。

五、管理系教师考核小组成员

组长:姚旭       副组长:赵智男、柳欣

成员:史秀云、郑建志、张磊、刘俊贤  六、说明

1.同一事项多处加(扣)分的,按最高分值加(扣)分,不再累加。

2.本考核制度解释权在系考核小组,本考核制度未尽事宜由系考核小组研究确定。

3.本考核制度与学校考核制度如有不符之处,以学校规定为准。

4.本制度自2012年3月1日起施行。

 

                          

                                      管理系

                                 二O一二年三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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