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哈尔滨金融学院学生评教管理办法》《哈尔滨金融学院学生教学信息员工作管理规定》经2019年12月2日第22次院长办公会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哈尔滨金融学院
2019年12月24日
哈尔滨金融学院院长办公室 2019年12月24日印发
哈尔滨金融学院学生评教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学生评教是教学质量保障体系的重要环节,是教师教学质量评价的重要组成部分。为进一步规范学生评教工作,充分发挥学生在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价中的主体作用,切实提高学院教学质量,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学生评教是学生按照学院制定的课堂教学质量评价指标,通过网上评教系统对所修读课程任课教师的课堂教学质量进行网上评分的活动。
第二章 组织与实施
第三条 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负责组织全院学生的评教工作,教务处、各系(部)负责协助。
第四条 学生网上评教每学期开展一次,学生通过学院教务管理系统用学号和密码实名登陆网上评教系统,采用匿名打分的形式对所修读课程的任课教师按设定的评教指标进行评价。
第五条 学生评教时间:每学期期末考试前,学院在规定时间内全天24小时开放“学生评教系统”,学生可以自行进行网上评教,学院负责向参与网上评教的学生提供场所和技术支持。
第六条 学生评教指标体系包括:教学态度、教学水平、教学效果、教学特色四大类、十个项目的质量评价指标,总分100分(详见附件)。
第七条 参与网上评教是每名学生应尽的义务。学生应以严肃认真的态度,客观、公正、真实地对每位任课教师的教学情况给予评价,以保证评教结果的公正性,并在学院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评教活动。
第八条 学生网上评教活动结束后,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负责对评教数据进行分类整理、反馈和存档。
第三章 评教结果的使用
第九条 每位教师所教课程全体学生评教分数(扣除前后5%)的平均分,为学生评教的最终结果。
第十条 学生网上评教结果按平均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优秀≥90分,90分>良好≥75分,75分>合格≥60分,不合格<60分。
第十一条 对学生评教的结果为不合格的教师,由系(部)领导与教师一起分析原因,帮助其提高教学水平和教学质量。
第十二条 学生对所有任课教师的评教结果,作为对系(部)及教师教学工作评价的重要依据。
第四章 评价结果反馈与查询
第十三条 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将每位任课教师的网上评教结果于每学期末反馈给学院分管领导。
第十四条 系(部)领导可以查询本部门任课教师的学生评教结果;任课教师也可以查询本人的分数和全院教师的平均分数。
第十五条 任课教师应正确对待学生网上评教工作和网上评教结果,根据网上评教结果,认真进行教学反思,改进教学工作,提升教学质量。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六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负责解释。
附件: 哈尔滨金融学院学生评教指标体系
附件
哈尔滨金融学院学生评教指标体系
一级 指标 |
二级 指标 |
分值 |
指 标 内 涵 |
得分 |
教学 态度 (30分) |
1.教学 准备 |
10 |
备课充分,教材及相关资料选用得当,教学内容丰富、熟悉,教学组织精心。 |
|
2.教风 教态 |
10 |
精神饱满,授课认真,爱岗敬业,仪态端庄,师德高尚,关爱学生,辅导答疑及时、耐心,注意师生之间的沟通与交流。 |
|
3.教学 纪律 |
10 |
遵守教学纪律,按时上下课,不擅自停课,不任意调串课,课上不做与教学无关的事情,严格要求课堂纪律。 |
|
教学 水平 (40分) |
4.教学 内容 正确性 |
10 |
基本知识、基本理论讲解清楚准确,讲清难点,突出重点,举例恰当。 |
|
5.教学 内容 科学性 |
10 |
授课进度适当,专业术语运用得当,阐述科学严谨,逻辑结构合理,系统性强,信息量适当。 |
|
6.教学 内容 先进性 |
10 |
关注本学科学术动态,吸收学科新成果,教学反映学科前沿状况,理论联系实际,充实更新教学内容。 |
|
7.教学 方法 手段 适用性 |
10 |
声音洪亮,表达清晰,板书设计合理,字迹工整。教学方法灵活多样,善于启发引导,合理运用现代化教学手段。 |
|
教学 效果 (20分) |
8. 课堂 教学 效果 |
10 |
教学有吸引力,学生能较好地理解并掌握主要教学内容,学生上课积极性高,教学秩序好,课堂气氛活跃。 |
|
9.学生 能力 培养 |
10 |
启迪学生的思维,重视培养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能激发学生对本学科知识的兴趣,注重培养学生的自学能力、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 |
|
教学 特色 (10分) |
10.教学 创新 |
10 |
重视教学研究,注重完善和拓展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课件制作有创新,教学特色鲜明,教学效果好。 |
|
哈尔滨金融学院
学生教学信息员工作管理规定
为建立健全学院教学质量保障和监控体系,开设学生与学院教学管理部门之间畅通的信息渠道,及时反映教学质量信息和教学管理工作中存在的实际问题,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一条 学生教学信息员(以下简称信息员)的主要职责
信息员代表学生及时反映学生对教师教学质量、学生学习情况、学院教学管理以及教学保障等方面的情况,并提出意见和建议,为学院加强教学管理,提高教学质量提供第一手材料和信息。
第二条 信息员的任职条件
热爱哈尔滨金融学院,关心学院教学管理工作,具有较强的责任感,敢于和善于发现教学中的问题,思想道德修养好,学习成绩优异。
第三条 信息员的聘任
信息员每班1名,原则上由本班学委担任,一经确定不得随意更换,如遇特殊情况必须更换,应报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备案。
第四条 信息员的工作任务
1.反映教师是否存在无故漏课、上课过程中接打电话、上课迟到、提前下课,以及在课堂上讲授存在政治错误言论等方面问题;
2.反映教师在教学过程各环节中的不足, 如课程设计、教材选用、备课、教学文件准备、实践教学组织(实验、实习、毕业论文、社会实践)、作业批改、课外辅导及教学效果上的不足;
3.反映教师对待学生考试上存在的问题,如泄露考试题、随意更改成绩、监考不认真负责等;
4.反映本班学生的实际学习情况,如课堂出勤、学习态度、学习风气、学习纪律(是否存在上课睡觉、玩手机、聊天、看其他书籍等情况)、学习效果、参加考试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困难等;
5.收集、汇总本班学生对学院在教学质量管理工作(教学质量管理制度的制定与实施、人才培养方案、教学活动的组织、教学质量的监督管理、师资队伍等)中存在的问题,以及学生对改进教学工作、强化教学质量管理、提高教学质量等方面的意见、要求和建议;
6.协助学院组织学生进行评教活动,使学生认真客观地对待评教工作,确保真实地反映教师的教学质量,为教学及教学质量管理提供可靠的依据;
7.反映授课教师中的优秀典型及其相关事迹;
8.参加学院或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组织的座谈会,以及与监督管理教学质量相关的其他活动,为学院和系(部)进一步改善教学质量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9.反映教学条件、教学环境等方面的问题;
10.反映其他有关教学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第五条 信息员工作的组织和管理
1.信息员由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建档管理,每个教学单位的信息员设组长一人,组长由系学生会学习部部长兼任。
2.信息员工作直接向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负责,可以通过热线电话(0451-83145371)、哈尔滨金融学院学生信息员微信群、电子信箱(295391815@qq.com)、学生信息员QQ群或书面形式向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反馈信息。
3.信息员每学期应采集和反映有价值的教学质量信息一条以上,将采集的教学信息填入《哈尔滨金融学院学生教学信息员信息反馈表》(见附件),发送到295391815@qq.com电子邮箱。
4.对需要保密的问题,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应对提供教学信息的学生负保密责任。
5.每学期对信息员工作情况进行考核,考核分“优秀”与“合格”与“不合格”三个档次,其中考核“优秀”的信息员,学期末加量化4分,考核“合格”的信息员,学期末加量化2分,连续两个学期考核“不合格”信息员,将予以解聘。
附件1:哈尔滨金融学院学生教学信息员信息反馈表
附件2:哈尔滨金融学院学生教学信息员评教参考
附件3:哈尔滨金融学院学生教学信息员推荐表
附件1
哈尔滨金融学院学生教学信息员信息反馈表
院系: 年 月 日
姓名 |
|
班级 |
|
QQ/微信/邮箱 |
|
联系电话 |
|
教学信息反馈: |
意见及建议: |
附件2
哈尔滨金融学院学生教学信息员评教参考
评教项目 |
评 教 指 标 |
|
|
|
教学态度 |
治学严谨,为人师表,不随意调停课 |
|
备课充分,辅导及时,批改作业认真 |
|
教学内容 |
观点正确,条理清晰,系统性强 |
|
内容新颖,及时反映学科动态 |
|
考虑学生基础,重点突出,难度、深度适宜 |
|
课程内容联系实际,能与企业、行业很好地对接 |
|
教学方法 |
教学方法灵活多样,生动有效 |
|
运用现代化教学手段 |
|
讲课熟练,富有启发性、艺术性,用普通话 |
|
教学管理 |
无迟到早退现象 |
|
课堂秩序良好,无玩手机、说话等违反课堂纪律的现象 |
|
积极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课堂气氛活跃 |
|
教学效果 |
能较好地接受并掌握所讲知识 |
|
注重学生职业能力培养,鼓励创新 |
|
注重学生德育教育 |
|
附件3
哈尔滨金融学院学生教学信息员推荐表
年 月 日
姓名 |
|
联系电话 |
|
性别 |
|
微信/QQ/电子邮箱 |
|
政治面貌 |
|
班级及职务 |
|
在校表现 |
|
辅导员意见 |
|
系部审核意见 |
|
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意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