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哈尔滨金融学院大学生文明行为规范》,经2019年12月13日第23次党委会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做好贯彻落实。
哈尔滨金融学院
2019年12月25日
哈尔滨金融学院院长办公室 2019年12月25日印发
哈尔滨金融学院大学生文明行为规范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践行“以诚为金礼融天下”的校训精神,提高学生的思想道德素质,促进优良学风、建设,促进学生的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的通知》(教学〔2005〕5号)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此规范。
第二章 文明校园
第二条 学生平时要仪表整洁、举止有礼。不穿奇装异服,禁止染颜色过艳的头发,禁止穿拖鞋、背心、超短裙进入教学区。师生见面,应主动打招呼行礼。同学之间要以礼相待,相互问好。
第三条 在校园行走时,要遵守规则。同老师、客人相遇,应让老师、客人先行。
第四条 进办公室应先敲门,经老师允许后方可入内。未征得老师或办公室工作人员的同意,不随便翻阅办公桌上的东西。
第五条 自觉维护环境卫生和校容校貌,爱护公共财物,爱惜花草树木,不践踏草坪,不攀折花木。
第六条 自觉爱护校园环境,不随地吐痰,不乱扔果皮、纸屑等杂物。
第七条 不观看、不传播反动、淫秽书刊和音像制品,不赌博,不参加封建迷信活动。
第八条 保持校内环境的安静,不在教学区、办公区内进行影响师生工作、学习和休息的体育、文娱活动。
第九条 不参与任何有损国家尊严、利益社会稳定的活动。尊重国旗、国徽,升国旗、奏唱国歌时要肃立、脱帽、行注目礼。
第十条 遵纪守法,维护法律尊严,自觉履行公民义务,努力做遵纪守法的模范,敢于同各种违法违纪行为作斗争。
第十一条 男女生之间要文明交往、举止得体。与他人交谈时应避免不礼貌的口头语,注意谈吐文明,行为雅观。
第十二条 尊重他人人格,尊重不同民族、不同地区同学的生活和学习习惯,不做损害同学感情的事。
第十三条 捡拾东西要归还失主或交给老师,借他人东西及时归还,损坏东西按价赔偿
第三章 文明课堂
第十四条 遵守学院作息制度。坚持上早自习(早操),上课前做好准备,上下课要起立向教师致敬。下课后,请教师先行。
第十五条 维护教学秩序,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不睡觉,主动坐在前排。因病、因事不能上课的,事先按程序履行请假手续。
第十六条 上课时关闭通讯工具,保持良好的精神面貌,仪容整洁,衣着大方,脱帽,不随意出入课堂。专心听讲,积极思考,做好笔记,不做与上课无关的事情。
第十七条 不将食品带入教室、实验室以及其它教学区域。
第十八条 遵从学术规范,恪守学术道德,诚实守信,不剽窃他人学术成果。
第四章 文明图书馆
第十九条 图书馆开放时要有秩序地进馆,夏天禁止穿背心、超短裤、超短衣裙、拖鞋等进阅览室,如果穿皮鞋入室时,要尽量放轻脚步,以免影响他人。
第二十条 遵守图书馆管理规定,不在自习室内接打电话、交谈、朗读,不替他人占座位。
第二十一条 对于阅览室里的书刊,阅后应及时放回原处,不在图书或杂志上乱写乱画,更不得拆撕书刊。
第五章 文明寝室
第二十二条 自觉遵守寝室管理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管理、主动配合有关人员的检查。遇到停水停电等突发事件时要保持安静和冷静,严禁起哄滋事,严防发生意外。
第二十三条 遵守作息制度,按时起床,按时就寝,晚归寝室要主动进行登记。
第二十四条 寝室内要加强团结,互相关心,互相帮助,友好交往。不影响别人休息,不在寝室或走廊内打闹。
第二十五条 寝室里不讲脏话、粗话,严禁将易燃、易爆的物品带回寝室,严禁烧酒精炉、点蜡烛,严禁使用电水壶、电热棒、电热毯、电暖气等电热设备,严禁私接电源。离开寝室时随手关灯,禁止留外来人住宿,禁止赌博、抽烟、酗酒、打架和饲养宠物。
第二十六条 增强自我防范意识,提高警惕,防火防盗。休息或外出时要关锁好门、窗,物品损坏要及时报修。发现可疑人员要立即报告,确保寝室安全。
第二十七条 注意公共和寝室卫生,个人物品要摆放整齐。不向楼下抛物,乱抛果皮纸屑,不得将剩饭菜、瓜果皮壳倒在水池里、走廊里,垃圾一律倒入垃圾桶。
第二十八条 未经允许不进入他人房间,不动用他人物品。不私拆他人信件、不翻看他人日记。
第六章 文明食堂
第二十九条 遵守食堂就餐时间,自觉排队,不得插队和拥挤。
第三十条 爱惜粮食,节约用水,餐后主动将餐具送到指定的回收地点,不得将餐具拿回寝室。
第三十一条 尊重老师,排队时遇到教工应文明礼让,请老师优先。
第三十二条 尊重食堂工作人员的劳动,与其交谈时要有礼貌,如有需要时要配合和帮助工作人员搞好食堂工作。
第七章 文明信息网络
第三十三条 遵守宪法的基本原则和相关法规的规定,不散布、传播谣言,不浏览、传播、发布不良信息。
第三十四条 弘扬优秀民族文化,遵守网络道德规范,诚实友好交流,不侮辱、欺诈和诽谤他人,不侵犯他人的合法权利。
第三十五条 自觉维护公共信息安全,维护公共网络安全,不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不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自觉维护网络秩序。
第三十六条 正确运用网络资源,善于网上学习,保持身心健康。
第三十七条 增强自我保护意识,不在网上公开个人资料,不随意约见网友,不参加无益身心健康的网络活动。
第八章 文明会场
第三十八条 准时参加会议,不迟到、不无故缺席。因故迟到或中途出场时动作要轻,以免影响他人。
第三十九条 自觉维护会场秩序,服从会议统一指挥,遵守会场纪律,尊重讲话人、报告人的劳动,不做与会议无关的事情。爱护公共设施,保持会场清洁卫生,不吃果壳食物,不乱扔废弃物。
第四十条 散会时,有秩序地离开会场,不要抢先、拥挤,避免造成混乱和意外事故。
第四十一条 在运动场观看比赛时,做文明观众,尊重裁判和工作人员,自觉遵守并维护运动场的秩序,不鼓倒掌、喝倒彩。
第九章 文明出行
第四十二条 遵守交通规则,注意交通安全,不违章骑车,过马路走人行横道。乘车主动购票,给老、幼、病、残、孕妇及师长让路、让座,不争抢座位。
第四十三条 遵守公共秩序,购票购物按顺序,对营业人员有礼貌。对违反社会公德的行为,要进行劝阻。爱护公共设施、文明古迹。爱护庄稼、花草、树木,保护有益动物。
第四十四条 观看电影、演出,应准时入场,对号入座。如果迟到,穿过座位时应表示歉意。做文明观众,严禁起哄滋事。
第四十五条 参观博物馆、纪念馆要遵守秩序,未经同意,不可触摸设备和展品,瞻仰烈士陵墓应保持肃穆。
第十章 附 则
第四十六条 本行为规范由学生工作部(学生处)负责解释。
第四十七条 本行为规范自发布之日起实行。